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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1056@nh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署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得標廠商於本契約內所提供之服務,比照原契約條件及原決標單價,保留114至116年後續擴充權利,每年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70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附)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本採購涉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s://www.moeaic.gov.tw/)。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 孫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3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蔡小 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579。
2.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