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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583988#6901/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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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0479@nh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10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4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可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18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2.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楊先生,電話:04-22583988分機6901、規格業務單位承辦人:費用二科黃先生,電話:04-22583988分機6877;招標文件說明請洽承辦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以書面提出釋疑。
3.企劃書內容含各評審項目說明及相關文件,機關提供廠商報價參考格式,請投標廠商參考機關所附格式並自行加列其他必要項目分項報價附於企劃書內,且其報價總價應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報價一致,投標文件所載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4.衛生福利部政風處,電話:02-85907904,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5.本署中區業務組政風派駐人員,電話:04-22531213,傳真:04-22531176,廉政信箱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7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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