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60082411 已決標公告

推動健保資料加值運用計畫委外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成功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先生/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62/2824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宋先生/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62/2824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0131@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提交成果報告送機關驗收時,併同提報107年度接續執行規劃,經機關同意得與得標標廠商辦理續約議價(屆時依立法院通過之預算額度作調整),107年度後續擴充預估總經費新台幣44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投標廠商應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1.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 2.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法人登記書、設立登記證明、章程或公函。 3.營利事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蒲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824;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宋先生,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56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先生/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62/2824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宋先生/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62/2824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0131@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提交成果報告送機關驗收時,併同提報107年度接續執行規劃,經機關同意得與得標標廠商辦理續約議價(屆時依立法院通過之預算額度作調整),107年度後續擴充預估總經費新台幣44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投標廠商應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1.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 2.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法人登記書、設立登記證明、章程或公函。 3.營利事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蒲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824;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宋先生,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56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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