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5-03EF 已決標公告

中區業務組公文信封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格品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1,810
原始預算
$ 318,500
底價金額
$ 280,000
決標折數
8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83988#6904/6405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中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83988#6904/6405
傳真號碼 (04)22531244
電子郵件信箱 d130024@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前,經機關評估仍有業務需要,得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擴充,並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保留本契約 2 次後續擴充之權利,每次為期 1 年,並以機關實際需求數量為主,每次金額以新臺幣31萬8,5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中區業務組10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信封印製履約品質及機關發文業務正常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4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可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5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4-22583988轉分機6904、規格業務單位承辦人:綜合行政科陳先生,電話:04-22583988轉分機6405;招標文件說明請洽承辦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提出釋疑。。 (三)本採購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符合該辦法第4條第2項者,得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四) 衛生福利部政風處,電話:02-85907904,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五)本署中區業務組政風派駐人員,電話:04-22531213,傳真: 04-22531176,廉政信箱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83988#6904/6405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中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83988#6904/6405
傳真號碼
(04)22531244
電子郵件信箱
d130024@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前,經機關評估仍有業務需要,得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擴充,並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保留本契約 2 次後續擴充之權利,每次為期 1 年,並以機關實際需求數量為主,每次金額以新臺幣31萬8,5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中區業務組10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信封印製履約品質及機關發文業務正常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4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可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5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4-22583988轉分機6904、規格業務單位承辦人:綜合行政科陳先生,電話:04-22583988轉分機6405;招標文件說明請洽承辦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提出釋疑。。 (三)本採購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符合該辦法第4條第2項者,得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四) 衛生福利部政風處,電話:02-85907904,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五)本署中區業務組政風派駐人員,電話:04-22531213,傳真: 04-22531176,廉政信箱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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