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3)8332111#2003/2016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63@nh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署東區業務組3樓開標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本署東區業務組2樓綜合行政科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採購標的之安裝建置、測試及教育訓練,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補充說明如下,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一、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之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丙等(含)以上之等級證明。
三、有效期限內之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請廠商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內索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及圖說規範等資料,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並得請求至施作現場勘查、瞭解履約事項,以為投標參考。
(一)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林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03。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歐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6。
三、因會計年度結束,機關須依規定辦理該款項保留作業時,得視保留核定情形,再行支付,機關不負延遲責任。
四、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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