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4-KL 已決標公告

「東區業務組114年各項業務委外勞務承攬」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限責任新北市環球勞務勞動合作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20,040
原始預算
$ 3,673,000
底價金額
$ 3,650,000
決標折數
99.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冠洲(採購)/徐麗玲(規格)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16/2017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歐冠洲(採購)/徐麗玲(規格)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16/2017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6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3 17:30
開標時間 113/12/1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東區業務組3樓開標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巿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東區業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以保障本採購案之發包程序合法性。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廠商完成履約,並於違約或無法履約時抵充損害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本署東區業務組2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 本案採購相關資訊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規範等文件,投標廠商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 1.採購承辦人:歐冠洲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6。 2.規格聯絡人: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17。 1.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冠洲(採購)/徐麗玲(規格)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16/2017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歐冠洲(採購)/徐麗玲(規格)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16/2017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6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3 17:30
開標時間
113/12/1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東區業務組3樓開標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巿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東區業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以保障本採購案之發包程序合法性。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廠商完成履約,並於違約或無法履約時抵充損害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本署東區業務組2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 本案採購相關資訊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規範等文件,投標廠商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 1.採購承辦人:歐冠洲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6。 2.規格聯絡人: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17。 1.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