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110584@nh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機關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向廠商增購1年之權利,金額以4,781,605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北區業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5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請至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5樓綜合行政科購置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5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決標後依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5樓綜合行政科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二)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