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116014@nh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服務,比照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事宜,累計擴充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50萬元為限,擴充後履約期限以114年12月31日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10樓綜合行政科
開標地點
本機關(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10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9樓收文登記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 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對投標相關事項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陳麗月,聯絡電話:07-2315151分機3119。
2.投標廠商對品項、規格及評審須知等相關事項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業務規格需求承辦人:江綺惠,聯絡電話:07-2315151分機5111。歡迎上班時間來電詢問,務必要瞭解規格內容。
3本案若因政策或預算或組織改變等因素,於招標期間致使本採購停止或變更,廠商應予配合機關不另補償。
4.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3年8月5日17時00分止。
5.開標時間:民國113年8月6日14時00分。
6.開標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號10樓開標室。(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7.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8.更正公告內容係抽換標價明細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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