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07-KL 已決標公告

東區業務組大樓變頻多聯式空調系統汰換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倡電器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2,177
原始預算
$ 1,787,000
底價金額
$ 1,775,000
決標折數
79.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麗玲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08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徐麗玲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08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27@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1 17:30
開標時間 110/01/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東區業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始履約,於開始履約日起60日內完成汰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丙等(含)以上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及圖說規範等資料,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並得請求至施作現場勘查、瞭解履約事項,以為投標參考。 (一)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梁介凡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07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08 三、本案經費係屬民國110年度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若有刪減或刪除,將配合調整經費或終止契約。 四、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麗玲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08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徐麗玲
聯絡電話
(03)8332111#2008
傳真號碼
(03)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27@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1 17:30
開標時間
110/01/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東區業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始履約,於開始履約日起60日內完成汰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丙等(含)以上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及圖說規範等資料,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並得請求至施作現場勘查、瞭解履約事項,以為投標參考。 (一)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梁介凡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07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08 三、本案經費係屬民國110年度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若有刪減或刪除,將配合調整經費或終止契約。 四、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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