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04AB 已決標公告

宜蘭聯絡辦公室清潔維護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益愛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600
原始預算
$ 160,970
底價金額
$ 160,970
決標折數
87.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美足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臺北業務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聯絡人 姚美足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傳真號碼 (02)23894529
電子郵件信箱 b110317@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應業務需要,廠商得於契約屆滿之前以書面向機關申請續約,經機關同意,得依原契約規格、條件、價金後續擴充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2 1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1.1-108.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清潔服務」之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2.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或章程。 ■3.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1月1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以掛號寄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臺北南陽郵局第844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收件處(請務必確認已由收文處專人簽收),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證件不齊全或逾時寄(送)達者為無效標。 2.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文件,均應蓋妥公司(機構)及負責人章,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本份文件屬契約文件,請勿使用「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章者,得標廠商需於機關通知期限內補正。 4.投標廠商聲明書,本份文件屬契約文件,請勿使用「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章,得標廠商需於機關通知期限內補正。 5.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到場参加開標,非由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應填妥委任書一併置於標封內或由受任人攜至標場,未依規定辦理者,無法參與本案有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事宜。未能依期限参加者視同放棄。外國廠商及本國自然人如無公司及負責人章者,上述文件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部分得以簽署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美足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臺北業務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聯絡人
姚美足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傳真號碼
(02)23894529
電子郵件信箱
b110317@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應業務需要,廠商得於契約屆滿之前以書面向機關申請續約,經機關同意,得依原契約規格、條件、價金後續擴充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2 1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1.1-108.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清潔服務」之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2.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或章程。 ■3.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1月1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以掛號寄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臺北南陽郵局第844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收件處(請務必確認已由收文處專人簽收),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證件不齊全或逾時寄(送)達者為無效標。 2.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文件,均應蓋妥公司(機構)及負責人章,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本份文件屬契約文件,請勿使用「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章者,得標廠商需於機關通知期限內補正。 4.投標廠商聲明書,本份文件屬契約文件,請勿使用「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章,得標廠商需於機關通知期限內補正。 5.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到場参加開標,非由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應填妥委任書一併置於標封內或由受任人攜至標場,未依規定辦理者,無法參與本案有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事宜。未能依期限参加者視同放棄。外國廠商及本國自然人如無公司及負責人章者,上述文件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部分得以簽署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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