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110411@nh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
開標地點
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第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冷凍空調工程業」之業務,營業項目:冷凍空調工程業;項目代碼:E602011,並持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4.具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丙等以上(含丙等)之證明。(投標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之規定檢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開發給:領標期間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許昌街17號9樓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洽領。2.郵遞領標:來函書明欲索取之標案名稱並備貼足限時掛號回郵,於等標期期間內寄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3.電子領標:等標期期限內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截止收標時間及地址
於民國106年4月11日17時前,以1.掛號寄達台北郵政信箱33之844號。或2.專人送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
開標時間、地點
民國106年4月12日10時整,於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第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備註
本案公告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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