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B17AB 已決標公告

機電消防設備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福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0,000
原始預算
$ 1,198,231
底價金額
$ 1,194,600
決標折數
86.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俊君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臺北業務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聯絡人 姜俊君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傳真號碼 (02)23894529
電子郵件信箱 b110225@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繳交一定金額即新台幣599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2-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請務必詳閱招標規範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開發給:領標期間至本業務組第一辦公室(台北市許昌街17號9樓)綜合行政科洽領。2.郵遞領標:(1)廠商來函函內請書明欲索取之標案名稱、份數並備貼足限時掛號回郵與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電話之信封。(2)請於等標期期間內寄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再由本機關寄送招標文件,惟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天,廠商應自行估算收到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3.電子領標:等標期期限內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截止收標時間及地址 民國106年1月10日17時前,以掛號寄達台北郵政信箱33之844號或以專人送達本業務組綜合行政科
開標時間、地點 民國106年1月11日上午10時整,於本業務組第3會議室(台北市許昌街17號9樓)。
其它 1、規格及數量:詳契約書。2、業務說明:為避免廠商於得標後無法順利履行本採購契約,請於投標前對案件之情況充分瞭解及確實考量。勘察時間:於106年1月6日(星期五),早上10點健保大樓一樓警衛台集合,業務規格聯絡人:宋孟純,電話:(02)23486624。
備註 本案公告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變更公告分項報價清單平日加班每月40小時計 假日加班全年49天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俊君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臺北業務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聯絡人
姜俊君
聯絡電話
(02)23486622
傳真號碼
(02)23894529
電子郵件信箱
b110225@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繳交一定金額即新台幣599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2-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請務必詳閱招標規範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開發給:領標期間至本業務組第一辦公室(台北市許昌街17號9樓)綜合行政科洽領。2.郵遞領標:(1)廠商來函函內請書明欲索取之標案名稱、份數並備貼足限時掛號回郵與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電話之信封。(2)請於等標期期間內寄達本機關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再由本機關寄送招標文件,惟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天,廠商應自行估算收到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3.電子領標:等標期期限內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截止收標時間及地址
民國106年1月10日17時前,以掛號寄達台北郵政信箱33之844號或以專人送達本業務組綜合行政科
開標時間、地點
民國106年1月11日上午10時整,於本業務組第3會議室(台北市許昌街17號9樓)。
其它
1、規格及數量:詳契約書。2、業務說明:為避免廠商於得標後無法順利履行本採購契約,請於投標前對案件之情況充分瞭解及確實考量。勘察時間:於106年1月6日(星期五),早上10點健保大樓一樓警衛台集合,業務規格聯絡人:宋孟純,電話:(02)23486624。
備註
本案公告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變更公告分項報價清單平日加班每月40小時計 假日加班全年49天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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