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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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204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 5樓出納繳交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5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204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08月01日起至117年07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信用證明
(2)檢具所提供之檢驗試劑、檢驗設備「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如為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應檢附衛福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文件。
(3)實驗室之品質管理符合檢驗領域之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或CAP(美國病理學會國際認證)證明文件,認證項目包含細菌培養及血液培養。
(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FOBT核可之醫事機構證明文件。
(5)檢具投標項目之儀器設備名稱及能力證明(請將代檢項目列表說明)。
(6)2024年2次醫檢學會能力試驗結果合格證明文件(參加項目需達80%以上)。
(7)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檢驗機構認可證明。
【餘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05月20日下午05時整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支付並至本院出納繳交)
2.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05月20日下午05時整止,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購領文件寄達日期是否影響投標時限,若逾投標時間,則視為無效標。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717204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以現金袋方式郵寄)。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名稱,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機關於收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形,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寄發文件重量約300公克)。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餘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相關文件。
2.本案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醫事檢驗科 吳小姐06-2795019#1078
(採購聯絡人)總務室 卓小姐06-2795019#152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