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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11年01月01日起至111年06月30日止,其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40,000元。
2.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與內容:
(1)依原契約內容執行。
(2)契約期滿2個月前可提出擴充續約申請(以換文方式辦理)。
(3)依本案決標單價執行,不再另行議價,惟仍得辦理議約(即議定價格以外之內容)。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84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5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5樓出納繳交現金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5樓第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須為依法設立之合格廠商。
2.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餘詳見投標須知第60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現場發售:
(1)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07月20日下午05時整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不發售)。
(2)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以現金支付並至本院出納繳交)
※收據(影本即可)為投標必要文件,應放入投標標封內,作為審查依據。
2.郵遞發售:
(1)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07月20日下午05時整止,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購領文件寄達日期是否影響投標時限,若逾投標時間,則視為無效標。
(2)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717204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以現金袋方式郵寄)。
※收據(影本即可)為投標必要文件,應放入投標標封內,作為審查依據。
(4)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名稱,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機關於收件後,隨即
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形,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寄發文件重量約300公克)。
3.電子領標:
(1)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2)工本費:每份新臺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餘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相關文件。
2.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各項文件,並建議實地了解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
3.本案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總務室 劉小姐06-2795019#1515
(採購聯絡人)總務室 卓小姐06-2795019#15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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