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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無爭議且履約狀況良好,得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其擴充期間為1年,擴充預算為1,214,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70巷80號5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5樓至出納繳交現金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70巷80號5樓第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7/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70巷80號或台南郵局49-2號信箱
履約期限
105年07月01日至107年06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為依法設立之合格廠商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購買合格洗滌劑之相關證明文件(如進貨單、購料證明等)。
5.合格洗滌劑之檢驗證明文件。
6.具備合法廢水處理設備之證明文件。
7.倘投標廠商為自然人,應附身分證件影本。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06月06日下午17時整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及下午13時30分至5時整;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以現金支付)。
電話:06-2795019轉1529
2.郵遞發售:自公告日起至105年06月06日下午17時整止,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購領文件寄達日期是否影響投標時限,若逾投標時間,則視為無效標。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70巷80號5F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以現金袋方式郵寄)。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名稱,內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機關於收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因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形,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寄發文件重量約300公克。
3.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其他】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餘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相關文件。
2.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各項文件,並建議實地了解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
3.本案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
護理科-方思婷06-2795019#1508
【採購聯絡人】
總務室-徐佩蓉06-2795019#15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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