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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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至本院出納繳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資格:經主管機關登記許可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查詢同意書。
(八)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已充分瞭解切結書。
(九)切結書(已依法為所僱用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十)標價清單。
(十一)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十二)授權書。
(十三)電子領標憑據(或購買標單證明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規格連絡人: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總務室曾先生,電話:049-2550800轉1418,傳真:049-2567789,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2.全份招標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契約條款。
█(6)招標規範。
█(7)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 (9)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無者免填): 投標標價清單、圖說、施工說明書、標單明細表、文件清單、投標信封封面、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3.本次更正公告內容:新增空白標單XML檔與空白標單xls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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