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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應持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營業範圍E601010電器承裝業)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格聯絡人: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總務室曾先生,聯絡電話:(049)2550800轉1418 傳真:049-2567789 地址: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二、全份招標文件:
1.投標須知
2.契約條款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5.投標授權書
6.切結書(1、2)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投標標價清單書
9投標信封封
10.圖說
11.文件清單
12.押標金查詢同意書
13單價分析表
1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15.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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