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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8月21日起至108年8月20日止(2年)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2)契約條款、(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4)資格審查表、(5)投標授權書、(6)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8)投標標價清單、(9)投標標封、(10)需求說明、(11)文件清單、(12)押標金查詢同意書、(13)單價分析表、(14)罰則表
、(15)臨時交通車派車單。
二、規格聯絡人:總務室張小姐,電話:049-2550800分機1416,傳真:049-256778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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