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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為一年,廠商履約期間配合度佳時,合約期滿前由機關提出後續擴充申請,呈報機關首長核准,逕洽廠商同意後,以原合約條件及原合約單價繼續承包,並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一年,免辦理議價程序(會議);擴充金額為123,507,24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草屯療養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巨額採購,為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本合約之訂約機關為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需求機關為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含附設護理之家等機關所屬病房及單位)、南投醫院(含住院及護理之家)。
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投標須知。2.契約條款。3.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授權書。6.切結書。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8.評選說明。9.招標規範與需求說明。10.罰扣標準表。11.投標標價清單。11-1標價明細表。12.押標金查詢同意書。13.文件清單。14.投標標封面。1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6.保密同意書。17.現場勘查切結書。18.廚房平面圖。
三、規格單位聯絡人:營養組柯小姐,電話:049-2550800轉1201,傳真:(049)2567789。
四、更正公告部份為附件誤繕文字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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