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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為一年,廠商並應以原合約單價繼續承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金額為24,556,500元整(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草屯療養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五)投標廠商應持有保全業登記證書(營業範圍I901011 保全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淨值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三)具有相當人力者。廠商應有專任保全(警衛)人員53名(含)以上(附投保證明)、管理幹部人員3名(含)以上(附投保證明)等。
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投標須知。2.契約條款。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4.廠商資格審查表。5.投標授權書。6.切結書1。7.投標廠商聲明書。8.投標標價清單9.審查說明。10.需求說明。11.押標金查詢同意書。12.議比減價單。13.文件清單。14.投標標封面。1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6.其他附件。
三、規格單位聯絡人:總務室許小姐,電話:049-2550800轉1411,傳真:(049)256778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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