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chieh566@typ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療養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萬2,000元整;如開立票據,票據抬頭請開立「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與本投標項目相符合):
(一)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為室內裝修業(E801060)、 室內裝潢業(E80101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105050)或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5040)(上開項目擇一)。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七、投標標價清單。
八、價格明細表正本。
九、投標廠商切結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財務採購契約
第二條及第十二條驗收之驗收方式...需提供
纖維板(耐燃一級)材質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