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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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院門診大樓4樓401會議室(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八里療養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門診大樓1樓收發室(24936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補充: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製造業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三)醫療器材商業公會會員證。
詳如投標須知第65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非負責人參加者需出示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二)本案
採購聯絡人:總務室廖小姐,電話(02)2610-1660分機1420。
規格聯絡人:教研組陳小姐,電話(02)2610-1660分機2600。
「僅就招標文件說明,倘涉及「變更或補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以書面釋疑」
(三)本投標須知及所附文件皆為附件之一,其效力與契約相同,投標廠商應確實遵守。
(四)無效標規範-
1.「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其中之一未附、未填寫標價或已填寫標價卻未用印者即屬無效標。
2.本標封應於截止投標(收件)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如逾時寄送達本機關,視為無效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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