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565@bali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之門診大樓4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僅收現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9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依相關證明文件[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得提供機關醫療器材製造、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或相關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審查須知,並成立審查委員會,採評分方式審查,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二、關於本採購案之規格內容,請洽詢本院X光室陳小姐(電話:02-26101660分機203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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