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s15313@lslp.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本院出納室
開標地點
333027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7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更正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基本資格為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景觀設計業之公司或行號、建築師事務所。以及本案相關專業(土木工程或水保顧問、電機顧問、消防顧問、景觀顧問……等)之協力廠商、專業技師、顧問團隊,以上需檢附合作同意書。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本案設計監造應置計畫主持人1人,其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六)專業顧問團隊(須提出顧問同意書):
1.土木工程或水保顧問:具有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工程技師資格(其一)。 2.電機顧問:具有電機工程技師資格。
3.消防顧問:具有消防設備師資格。
4.景觀顧問:具備2件以上景觀設計工作經驗。
(七)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3.授權委託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聯絡人:(02)82006600#2542 張小姐
規格連絡人:(02)82006600#3588 張小姐
1.投標廠商未寫標價或標價超過本標案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更正:廠商資格(增加納入景觀設計業,如前述,詳如投標須知第65點)同步更新相關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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