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slp-2537-10919 已決標公告

病房護士呼叫鈴系統建置案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決標日:109/06/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丞瑋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0,000
原始預算
$ 1,686,000
底價金額
$ 1,248,010
決標折數
98.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代碼 A.21.100.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瑋翎
聯絡電話 (02)82006600#2537
機關代碼 A.21.100.7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聯絡人 周瑋翎
聯絡電話 (02)82006600#2537
傳真號碼 (02)82001775
電子郵件信箱 ls15266@lslp.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4 15: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4. 電器承裝業E60101通信工程業E701010或電信工程業701011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E701040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聯絡人:邱麗玲護理長 分機8688 王瓊鈺護理長 分機312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瑋翎
聯絡電話
(02)82006600#2537
機關代碼
A.21.100.7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聯絡人
周瑋翎
聯絡電話
(02)82006600#2537
傳真號碼
(02)82001775
電子郵件信箱
ls15266@lslp.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4 15: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4. 電器承裝業E60101通信工程業E701010或電信工程業701011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E701040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聯絡人:邱麗玲護理長 分機8688 王瓊鈺護理長 分機312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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