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nh202@chnh.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機關以「履約評核表」總評分平均達70分以上,履約情形良好者得後續擴充3個月,預估擴充數量62公噸,金額78萬1,2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
開標地點
本中心A棟開標室(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收發)
履約期限
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清除、處理許可證。許可項目應有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為D類),期限需至112年12月31日止(許可證逾期者,須提出主管機關展延之證明,許可證屆滿,無法立刻換證者,廠商須切結到期後再自行辦理許可證展延)。
2.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同意處理或清除廢棄物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為廢棄物清除機構需檢附處理機構同意處理廢棄物證明文件;廢棄物處理機構需檢附清除機構同意清除廢棄物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領取標單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辦公時間內至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領取。
2.郵購標單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0元寄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收。(信封上註明索取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中心概不負責。
[收受標單方式及地點]
1.專人送達:投標廠商得以專人送達方式,於規定截止投標時間前將標封送至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凡逾時投標者,均視為無效標。
2.郵遞投標:投標廠商應將標封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截止期限前寄達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採單價決標,金額計算方式=每公噸標價×164公噸。標價(單價)金額不得超過1萬2,600元整。
2.本案屬開口契約,預估清理數量為164公噸(數量係為預估性質,本契約不保證最低數量)。
3.廠商投標文件如下(裝入標封內),未依規定投標者,審標得列為不合格:
(1)廠商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①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②廠商納稅之證明。
③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④清除、處理許可證。
⑤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同意處理或清除廢棄物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授權書(若不派員出席或出席本案開、審及決標相關會議者為負責人時,得免附委託代理授權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負責人身份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 條及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檢附,非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得免附)等(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