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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倘原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機關評分達80分以上,得辦理後續擴充事宜,並以原契約條款內容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擴充)期間:1年;金額上限49萬元,預估數量:20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開標地點
本中心A棟開標室(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押標金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履約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殯葬禮儀服務業或殯葬相關服務業者)。
2.納稅證明文件。
3.殯葬服務業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4.企劃書1式3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取標單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辦公時間內至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領取。
2.郵購標單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0元寄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收。(信封上註明索取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中心概不負責。
[收受標單方式及地點]
1.專人送達:投標廠商得以專人送達方式,於規定截止投標時間前將標封送至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行政室,凡逾時投標者,均視為無效標。
2.郵遞投標:投標廠商應將標封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截止期限前寄達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開標程序及時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得參與企劃書評審及議價程序,其時間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說明]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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