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114B02 已決標公告

綜合醫療大樓手術室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決標日:114/10/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城域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1,611,836
底價金額
$ 1,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郁嫻
聯絡電話 (082)332546#11766
機關代碼 A.21.100.50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聯絡人 李郁嫻
聯絡電話 (082)332546#11766
傳真號碼 (082)333941
電子郵件信箱 lee6789@kmhp.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31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3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本院綜合醫療大樓8樓視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太湖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建築師資格證明文件 一、建築師開業證明書 二、建築師證書 ▲有效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求單位:總務室工程組黃先生,電話:082-332546分機11724。 二、針對相關資、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請求釋疑。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本院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五、本案履約期限之補充: (一)規劃設計部分:各階段工作期程如下: 1.規劃: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 2.設計-基本設計:規劃審查完成後,經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 3.設計-細部設計:基本設計審查完成後,經機關通知日起40日曆天。 (二)監造設計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工程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五)甲方通知日,係以機關發文日期為起始日;乙方提送規劃設計,係以機關收文日為終止日,如遇機關不辦公日,以次辦公日為終止日。 六、開標僅為資格審查,評選及議價時間,本院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郁嫻
聯絡電話
(082)332546#11766
機關代碼
A.21.100.50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聯絡人
李郁嫻
聯絡電話
(082)332546#11766
傳真號碼
(082)333941
電子郵件信箱
lee6789@kmhp.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31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3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本院綜合醫療大樓8樓視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太湖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建築師資格證明文件 一、建築師開業證明書 二、建築師證書 ▲有效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求單位:總務室工程組黃先生,電話:082-332546分機11724。 二、針對相關資、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請求釋疑。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本院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五、本案履約期限之補充: (一)規劃設計部分:各階段工作期程如下: 1.規劃: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 2.設計-基本設計:規劃審查完成後,經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 3.設計-細部設計:基本設計審查完成後,經機關通知日起40日曆天。 (二)監造設計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工程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五)甲方通知日,係以機關發文日期為起始日;乙方提送規劃設計,係以機關收文日為終止日,如遇機關不辦公日,以次辦公日為終止日。 六、開標僅為資格審查,評選及議價時間,本院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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