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anlin@kmhp.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金門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
3.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許可證影本
4.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5.醫療器材QMS/QSD認可登錄文件
6.中文說明書(中文仿單)
7.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採購規格說明書
8.押標金憑證、廠商聲明書、標價清單、比議(減)價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切結書、授權書
9.其餘應檢附文件請詳閱廠商資、規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規格問題請洽本院護理科王護理長,電話(082)332546#11823。針對相關資、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請求釋疑。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需將憑據檔內容之書面資料列印置於標封內。最低標廠商未附者需舉證有電子領標之屬實。
四、請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異動更正事宜。
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公開發給、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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