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lly@kmhp.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金額約為:6,535,560*8.87%=579,704元。而擴充之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前。增購項目為原契約標的及後續擴充之勞務服務項目,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開業證書。
2.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
3.建築師證書。
4.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建築師法加入之證明)。
5.廠商聲明書、標價清單、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授權書、廠商切結書。(如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免附授權書)。
6.其餘應檢附文件請詳閱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規格問題請洽本院總務室黃先生,電話(082)332546#11724。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本機關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需將憑據檔內容之書面資料列印置於標封內。最低標廠商未附者需舉證有電子領標之屬實。
四、請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異動更正事宜。
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公開發給、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
(1)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本院開放視訊開標及通訊議價供投標廠商使用,投標廠商得免到現場;未使用視訊開標及通訊議價之投標廠商,仍請依投標須知第82條規定辦理。
(2)本院將採用之視訊平台為「Jitsi Meet」請採用視訊開標及通訊議價之投標廠商,至少於開標前1小時與本院測試視訊功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