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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期間5個月(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預估金額新臺幣59萬14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
廠商資格摘要
1.領有販賣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餐館業、餐食攤販業及其他餐飲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等。)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聯絡人:鍾振財
電話:06-9217056分機3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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