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GH114052 已截止

藥品重碳酸鹽粉劑500毫克乙項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公告日:115/01/05 截止日:115/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264,000

押標金
$ 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1/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冠億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113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蔡冠億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113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85@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1/05
原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於等標期間辦公時間內至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購買領標。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3 09: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二年止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聲明書。 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證照影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二年止,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如部立醫院於契約期限內辦理聯標,完成同品項招標且決標價金低於本標案契約價金,本契約即終止。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4、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冠億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113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蔡冠億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113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85@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1/05
原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於等標期間辦公時間內至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購買領標。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3 09: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二年止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聲明書。 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證照影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二年止,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如部立醫院於契約期限內辦理聯標,完成同品項招標且決標價金低於本標案契約價金,本契約即終止。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4、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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