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GH114047 已決標公告

智慧診間報到叫號系統暨公播整合系統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決標日:114/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展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37,610
原始預算
$ 3,537,61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70@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9:00
開標時間 115/01/06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貨安裝及上線測試至少一週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有本採購案相關項目:資訊)。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六)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交貨安裝及上線測試至少一週完成。 三、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四、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70@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9:00
開標時間
115/01/06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貨安裝及上線測試至少一週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有本採購案相關項目:資訊)。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六)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交貨安裝及上線測試至少一週完成。 三、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四、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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