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970@pngh.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或郵遞領標)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支援醫師之資歷:具備教育部部定副教授或教授資格,需檢附支援醫師之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執業執照(支援醫師需執登於醫療機構內) 等資歷文件。
(四) 投標標價清單(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五)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七) 授權書。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應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履行達契約價金總價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4、本次第2次公告,尚未決標品項9項:項次二耳鼻喉科、項次三胸腔內科、項次四乳房外科、項次五心臟內科、項次六小兒心臟科、項次七精神科、項次八肝膽腸胃內科、項次九婦產科、項次十眼科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0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