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GH114044 已決標公告

115-116年醫療被服洗滌勞務承攬案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決標日:114/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勳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8,800
原始預算
$ 4,896,000
底價金額
$ 4,692,000
決標折數
74.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70@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已屆,機關未及招標完成時,經機關通知完成續約換文後,廠商應依照本契約條件(後續擴充2年,預估數量204,000公斤,預算金額新台幣4,896,000元)及價金(原契決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或郵遞領標)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09: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02月01日起至117年0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有本採購案相關項目:洗衣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八)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現場者則免附)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自115年02月01日起至117年01月31日止,或履行達契約價金總價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機關代碼
A.21.100.49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人
吳雅鈞
聯絡電話
(06)9261151#50518
傳真號碼
(06)9264742
電子郵件信箱
00970@png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已屆,機關未及招標完成時,經機關通知完成續約換文後,廠商應依照本契約條件(後續擴充2年,預估數量204,000公斤,預算金額新台幣4,896,000元)及價金(原契決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或郵遞領標)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09: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中正院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總務室或收發室,或寄達澎湖郵政第64號信箱,逾時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02月01日起至117年0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有本採購案相關項目:洗衣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八)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現場者則免附)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自115年02月01日起至117年01月31日止,或履行達契約價金總價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6)9271393;傳真號碼:(06)927139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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