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y0565@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本院二樓總務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8:00-12:00;13:30-17:30)⾄本院2樓總務室出納繳交現⾦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本院二樓總務室發包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玉里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決標後據以執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攬廠商依據契約履行,作為履約之擔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本院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押標金或繳納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如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規定處罰。
(3)標單(含標價明細表)。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附加說明
(一) 規格聯絡人:溪口院區鄧光榮技工;電話:03-8650957轉1105。採購承辦人:總務室林子敬;電話03-8650957轉1111。
(二)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另比減價階段開始,廠商仍未派員到場,亦視同放棄比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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