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LCY0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病患膳食委外辦理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決標日:112/09/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552,100
原始預算
$ 119,552,1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8886141#2121
機關代碼 A.21.100.48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8886141#2121
傳真號碼 (03)8885242
電子郵件信箱 lchiuye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9,552,1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119,552,100元整,採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本院2樓總務室繳交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2 17:30
開標時間 112/10/03 09: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2F採購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商如期履約,維持病患民生必要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1F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規格聯絡人:護理科莊營養師,電話:03-8886141#1183。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投標廠商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契約履約期限到期前,經本院審認(詳見招標文件所附之履約績效評分說明)承包商履約結果表現良好,得以續約承包下一年度病患膳食委外辦理業務。但若為因應院內政策變更,本院保留是否續約之決定權,承包商不得要求補償。 (5)本院並無鍋爐,廠商應自備鍋爐(祥和廚房-小型鍋爐1000kg/h;溪口廚房-小型鍋爐1500kg/h。)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8886141#2121
機關代碼
A.21.100.48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8886141#2121
傳真號碼
(03)8885242
電子郵件信箱
lchiuye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9,552,1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119,552,100元整,採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本院2樓總務室繳交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2 17:30
開標時間
112/10/03 09: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2F採購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商如期履約,維持病患民生必要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1F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規格聯絡人:護理科莊營養師,電話:03-8886141#1183。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投標廠商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契約履約期限到期前,經本院審認(詳見招標文件所附之履約績效評分說明)承包商履約結果表現良好,得以續約承包下一年度病患膳食委外辦理業務。但若為因應院內政策變更,本院保留是否續約之決定權,承包商不得要求補償。 (5)本院並無鍋爐,廠商應自備鍋爐(祥和廚房-小型鍋爐1000kg/h;溪口廚房-小型鍋爐1500kg/h。)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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