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2255@ttyl.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本院2樓總務室出納繳交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本院二樓總務室發包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玉里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本院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交貨安裝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此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押標金或繳納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 7 項情形者,請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條第 3 項處罰。
(3)標單及標單明細表。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授權書(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負責人參加則免附,由廠商代表自行攜帶至開標會場亦可)。
(6)領標電子憑據(現場領標者免附)。
(7)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將審查表印出置於投標文件第一張放入標封內。
附加說明
(一)規格聯絡人:護理科祥和院區楊怡慧副護理長,電話:03-8886141#7101,承辦人:總務室林綺恩專員,電話:03-8886141#2132。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另比減價階段開始,廠商仍未派員到場,亦視同放棄比減價機會。
(三)本案履約地點位原住民地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於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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