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chiuyen@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本院2樓總務室出納繳交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2樓總務室發包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玉里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5個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應為合法設立營業,營業項目須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最近一期或二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餘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本案規格聯絡人:設計單位郭先生089-323355,本院技工王先生(0933-487261)。
(2)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至履約現場實際勘查瞭解。(請於本院上班時間現場勘查:週一至週五08:00至17:30,中午休息時間12:00至13:30)。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案為109年度固定資產及設備投資預算流用,流用未獲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廠商不得據以要求機關履約,俟預算流用核定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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