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09112003@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售價:新台幣200元整。二、付款方式;本院上班時間內洽總務室出納人員繳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00時至106年12月31日24時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符合履約標的資格)。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民間救護車機構開業執照。
4.押標金或繳納證明。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投標標價清單。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規格聯絡人:護理科-劉蕓鴒督導長,電話03-8886141轉分機2157;承辦聯絡人:總務室-宋玉霞小姐,電話03-8886141分機212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