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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售價:新台幣100元整。二、付款方式:至本院總務室洽出納繳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須符合履約標的殯葬服務相關行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之證明。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之殯葬服務業之公會)。
4.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經營許可證書(非屬花蓮縣境內之廠商,應加附花蓮縣政府之核准備查函-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或繳納證明。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含報價明細及各式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財物類之相片或型錄:殯葬事項清單中屬財物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規格聯絡人:社會工作科-曾豪俊先生,聯絡電話:03-8886141分機1159。採購聯絡人:總務室-宋玉霞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分機212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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