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105001 已決標公告

105-108年度醫療氣體液態氧採購案(3年單價開口契約)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決標日:105/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02,941
原始預算
$ 4,402,944
底價金額
$ 4,402,941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珈誼 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5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吳珈誼 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5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cywu@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02,94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5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6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9月16日至108年9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 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 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採下列方式-- 一、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親購者,於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內,請先至本院行政大樓二樓出納組繳費,憑收據至三樓總務室採購組領取文件(每人限領乙份)。 三、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繳納文件工本費,並請附貼足回郵之大型信封。如郵資不足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衡量投遞所需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繳納【抬頭: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或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同上)下載標單。 本案規格連絡人:陳曉慧藥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3210
其他 1.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需按文件屬性(資格、規格、價格)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辦理審標程序。 2.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1)投標廠商價格文件■1.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 4.本案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花蓮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花蓮分處開立之採購契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珈誼 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5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吳珈誼 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5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cywu@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02,94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5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6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9月16日至108年9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 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 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採下列方式-- 一、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親購者,於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內,請先至本院行政大樓二樓出納組繳費,憑收據至三樓總務室採購組領取文件(每人限領乙份)。 三、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繳納文件工本費,並請附貼足回郵之大型信封。如郵資不足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衡量投遞所需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繳納【抬頭: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或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同上)下載標單。 本案規格連絡人:陳曉慧藥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3210
其他
1.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需按文件屬性(資格、規格、價格)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辦理審標程序。 2.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1)投標廠商價格文件■1.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 4.本案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花蓮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花蓮分處開立之採購契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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