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hlin4@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總務室1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1F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7年3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應檢附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1
3.電子領標憑證
(二) 標價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表單)
2.標單
(三) 其他文件:
1.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2.委託代理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
關係切結書及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答「是」者應檢附
「公職人員利益衝 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
分揭露表」)
(四)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原住民地區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
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5之1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 法第11條規定辦理,第一次招標優先
決標原住民廠商,如 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順利決標予原住
民廠商者,則改就合格投標廠商辦理後續開標。)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
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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