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萬7,917元整。得標後人數之增加、人員之異動,廠商由得標後總價推算按每人保險單價,以實際投保期間依比例調整,於契約起迄日內辦理後續擴充加保事宜。(實際履約費用達採購金額上限時,非經機關同意,廠商不得繼續履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市中正路600號)1樓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本院1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4年10月26日起至115年10月25日止,為期1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招標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業已事先簽奉核可,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四、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五、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轉1303 ;需求單位聯絡人員為本院管理中心王美婷行政專員、聯絡電話: 03-8358141轉1215。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