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hlin4@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慈愛大樓7樓第二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1F收發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之場地規劃設計、設備安裝施工2.自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經機關查驗合格次日起4年止或達本案契約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其它應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3)切結書1
(4)電子領標憑證
(二)標價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表單)
2.標單
(三)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1.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
人身分關係切結書及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答
「是」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3.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
附)。
(四)規格文件(請檢附規格審查表所列之必須審查文件):
1. 審查藥品有效期限內之藥品許可證(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有
效期限內之核准函)。
2. 審查藥品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
及其效期。
3. 審查藥品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衛生福利部
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相符。(如未符,應提供
申請變更文件資料)
4. 審查藥品之中文仿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與
所列規格是否相符。(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出產國仿單)
5. 審查中央健保署有效核價證明。(以投標截止日前為準)
7. 衛生福利部BE核備文件。
以上文件得以影本繳驗;另機關得於簽約前審查正本,若經查核正本發現
有不符情形時,機關將不予簽約,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