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510FP 已決標公告

醫療用液態氧氣單價開口契約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決標日:114/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95,010
原始預算
$ 6,419,088
底價金額
$ 6,062,472
決標折數
95.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惠琦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2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許惠琦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2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yhlin4@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8/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7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慈愛大樓7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1F收發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之場地規劃設計、設備安裝施工2.自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經機關查驗合格次日起4年止或達本案契約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其它應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3)切結書1 (4)電子領標憑證 (二)標價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表單) 2.標單 (三)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1.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 人身分關係切結書及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答 「是」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3.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 附)。 (四)規格文件(請檢附規格審查表所列之必須審查文件): 1. 審查藥品有效期限內之藥品許可證(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有 效期限內之核准函)。 2. 審查藥品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 及其效期。 3. 審查藥品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衛生福利部 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相符。(如未符,應提供 申請變更文件資料) 4. 審查藥品之中文仿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與 所列規格是否相符。(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出產國仿單) 5. 審查中央健保署有效核價證明。(以投標截止日前為準) 7. 衛生福利部BE核備文件。 以上文件得以影本繳驗;另機關得於簽約前審查正本,若經查核正本發現 有不符情形時,機關將不予簽約,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惠琦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2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許惠琦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2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yhlin4@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8/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7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慈愛大樓7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1F收發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之場地規劃設計、設備安裝施工2.自液氧儲槽及其相關設備經機關查驗合格次日起4年止或達本案契約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其它應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3)切結書1 (4)電子領標憑證 (二)標價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表單) 2.標單 (三)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1.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 人身分關係切結書及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答 「是」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3.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 附)。 (四)規格文件(請檢附規格審查表所列之必須審查文件): 1. 審查藥品有效期限內之藥品許可證(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有 效期限內之核准函)。 2. 審查藥品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 及其效期。 3. 審查藥品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衛生福利部 核發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文件相符。(如未符,應提供 申請變更文件資料) 4. 審查藥品之中文仿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與 所列規格是否相符。(如為專案進口則檢附出產國仿單) 5. 審查中央健保署有效核價證明。(以投標截止日前為準) 7. 衛生福利部BE核備文件。 以上文件得以影本繳驗;另機關得於簽約前審查正本,若經查核正本發現 有不符情形時,機關將不予簽約,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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