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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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11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收發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自112年7月13日起至117年7月12日止)為期5年或達本案契約金額即期限屆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 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3.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三、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 轉1303;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醫事檢驗科林逸薇醫事檢驗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5108。
四、 本投標須知及所附文件皆為附件之一,其效力與契約相同,投標廠商應確實遵守。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 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3.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三、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 轉1303;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醫事檢驗科林逸薇醫事檢驗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5108。
四、 本投標須知及所附文件皆為附件之一,其效力與契約相同,投標廠商應確實遵守。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