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hlin4@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規格聯絡人:歐嘉珍復健師 03-8358141-1108
採購聯絡人:總務室 林雅慧專員 03-835141-1302
(2)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投標廠商聲明書。
█切結書。
█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切結書
及揭露表。
█查詢押標金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3)規格文件:
█醫療器材許可證(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
或附件,皆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中文仿單(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
皆需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附)。
█醫療器材GMP/QSD認可登錄文件。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
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測量功能者)、第二等級
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
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規格審查表(A以中文仿單為優先審查依據。B中文仿未載明者以原廠文件
(datasheet、型錄、說明書、使用維護手冊等...)輔助審查。C如上述所稱中
文仿單與原廠文件內容在同一項規格上描述不一致者以中文仿單為主。D
請檢附開標檢核表,並提供佐證之文件。)
█規格或型錄(請加註公告規格之項次,以加速審查速度)
(4)投標廠商價格文件(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
本案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花蓮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花蓮分處開立
之採購契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5)本案第一次招標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三條規定,業已事先簽奉核可,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6)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原住民地區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5之1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以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8
條規定辦理,第一次招標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資格
標或無法順利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則改就合格投標廠商辦理後續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