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9-C1 已決標公告

「111-114年度醫療氣體液態氧(3年單價開口契約)」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決標日:111/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65,248
原始預算
$ 5,440,000
底價金額
$ 5,440,000
決標折數
6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秋月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3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管秋月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3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3
原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本院行政中心7樓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08月21日起至114年08月20日止為期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器材許可證(須附有效期限內)(如無需通過查驗登記許可,請附證明文件) 2.純度99.0%以上(應提供來源與純度證明,氧氣製造工廠應符合衛生福利部相關規定) 3. GMP或QSD證明文件(屬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第一等級未滅菌或不具量測功能品項之醫療器材得免附GMP/QSD)。 4.衛材中文仿單(食藥署核定)。 經濟部核准進口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規格審查注意事項: 1.投標規格表或型錄上請載明、標示符合本院投標規格表各點,以利審查單位 清楚確認。 2.投標規格表或型錄上各點規範請用顏色或標籤註記符合本院規格表各點部分,俾利機關審查。 3.醫療器材許可證、仿單及GMP/QSD證明文件請載明、標示符合本院規格審查表第幾項次,以利審查單位清楚確認。 (三)投標廠商價格文件:請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清單放入價格封。 (四)同等品聲明書(以同等品投標者應檢附同等品比較品,及相關佐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2.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3.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轉1303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藥劑科陳曉慧藥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32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秋月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3
機關代碼
A.21.100.4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管秋月規格陳曉慧藥師
聯絡電話
(03)8358141#1303
傳真號碼
(03)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3
原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本院行政中心7樓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08月21日起至114年08月20日止為期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器材許可證(須附有效期限內)(如無需通過查驗登記許可,請附證明文件) 2.純度99.0%以上(應提供來源與純度證明,氧氣製造工廠應符合衛生福利部相關規定) 3. GMP或QSD證明文件(屬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第一等級未滅菌或不具量測功能品項之醫療器材得免附GMP/QSD)。 4.衛材中文仿單(食藥署核定)。 經濟部核准進口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規格審查注意事項: 1.投標規格表或型錄上請載明、標示符合本院投標規格表各點,以利審查單位 清楚確認。 2.投標規格表或型錄上各點規範請用顏色或標籤註記符合本院規格表各點部分,俾利機關審查。 3.醫療器材許可證、仿單及GMP/QSD證明文件請載明、標示符合本院規格審查表第幾項次,以利審查單位清楚確認。 (三)投標廠商價格文件:請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清單放入價格封。 (四)同等品聲明書(以同等品投標者應檢附同等品比較品,及相關佐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2.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3.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轉1303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藥劑科陳曉慧藥師、聯絡電話:03-8358141轉32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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