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本院行政中心7樓第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為期1年或達本案契約金額即期限屆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採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同上)下載標單。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餘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相關文件。(以上投標文件請用不透明容器或封套密封,外側粘貼機關提供之『投標封』為封面機關不提供),『證件封』『規格封』『價格封』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以迴針夾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至『投標封』內。 3.(1)投標廠商規格文件■1.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產品無型錄者以投標規格替代 ■2.醫療器材許可證及免許可證之證明文件、應附藥商許可執照■(2)投標廠商價格文件■1.請放入投標標價清單、契約三用文件表單。(以上投標文件請用不透明容器或封套密封,外側粘貼機關提供之『投標封』為封面機關不提供),『證件封』『規格封』『價格封』,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以迴針夾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至『投標封』內。 4.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5.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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