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6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附設精神復健康復之家拆除運棄工程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決標日:113/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鴻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30,000
原始預算
$ 5,146,405
底價金額
$ 4,8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肇翔
聯絡電話 (089)324112#1712
機關代碼 A.21.100.46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聯絡人 鄧肇翔
聯絡電話 (089)324112#1712
傳真號碼 (089)343685
電子郵件信箱 an7698@tait.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09: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擇一): 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 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 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 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與投標廠商可 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 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 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 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 不合格廠商。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 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 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4)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証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 納營業稅金者,應附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2.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2)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 容者,為不合格標。)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 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 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與投標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 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廠商納稅之証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金 者,應附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肇翔
聯絡電話
(089)324112#1712
機關代碼
A.21.100.46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聯絡人
鄧肇翔
聯絡電話
(089)324112#1712
傳真號碼
(089)343685
電子郵件信箱
an7698@tait.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金或匯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09: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擇一): 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 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 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 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與投標廠商可 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 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 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 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 不合格廠商。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 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 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4)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証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 納營業稅金者,應附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2.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2)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 容者,為不合格標。)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 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 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與投標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 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廠商納稅之証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金 者,應附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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